“分步實施、協同作業”——我院精神科成功完成調科搬遷
按照“三級精神病醫院”評審標準中有關精神衛生機構設置規劃的功能定位和要求,進一步規范精神科臨床科室設置,明確各科室發展定位,經院科管理層研究決定,將第二住院大樓四樓增設為“精神康復科”,重點打造精神康復管理特色,將六樓改設為“急性精神障礙科(PICU)”,集中收治精神科急危重癥患者,同時也利于滿足疫情時期新入院患者隔離留觀和分類安置的管理規定。
搬遷前期的籌備工作,精神科片區及相關科室均制定了詳實的預案,相繼多次召開了主任護士長動員會及醫護患溝通會,分工協作完成了相應病區的環境改造、物資準備、安全隱患排查和醫護調配等工作。
4月15日搬遷日的早晨7點,副院長李曉榮、陳思宇及護理部、質控辦領導早早來到搬遷現場,追蹤工作部署,強調安全管理要點。
各科室醫護人員全員到崗,緊密配合、分工明確。整個搬遷過程均由每個科室的醫生或護士全程護送,到達新病房之后由科室負責人會確認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房和病床位置,并對其進行有效指導和后續安排。
本次搬遷工作在院領導及各職能部門的幫助下,各科室的團結協作下,井然有序的進行,保障了搬遷過程中的順利和安全,體現了我院上下一心的強大凝聚力,并處處做到了“以病人為中心、以病人安全為目標”,充分展現了精神科醫護人員不辭辛苦、默默付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