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身心醫院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示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醫院概況
一 、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1、我院是市民政局主管的一所集醫療、教學、康復為一體的民政福利醫療機構。
2、主要負責全市“三無”人員、流浪乞討人員、復退軍人及社會貧困人員中精神疾病病人的救治等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2015年我院繼續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自覺履行社會職能,秉承“仁德立醫,救死扶傷”的宗旨,以實際行動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2、協辦“激光在泌尿外科應用進展學術研討會暨南充市中心醫院泌尿外科學術沙龍”在營山天勝大酒店舉行。
3、四川省精神衛生中心定點輔導醫院授牌儀式在南充市身心醫院舉行。
4、南充市衛計委組織市級重點專科評審組來我院對精神康復科、內分泌科申報市級臨床重點專科進行評審驗收,最后確認精神康復科、內分泌科為市級臨床重點專科。
5、民政廳組織專家組對我院貫徹實施《精神衛生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情況予以檢查指導,市民政局盤光濤副局長陪同接待和檢查,我院以高分通過。
6、數字化醫院評審驗收,獲得二星級標準。
7、四川省衛計委組織專家對我院進行了二級甲等精神病專科醫院現場評審驗收,獲得通過。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我院為獨立核算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執行的是新醫院會計制度,為一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醫院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部分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南充市身心醫院收入決算總額為14594.08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846.49萬元,占本年收入的12.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12657.48萬元,占本年收入的86.7%;其他收入90.12萬元,占本年收入的0.6%。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4.5 萬元,基本持平。
2015年南充市身心醫院支出決算總額13331.52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577.94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52.5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1.02萬元,其他支出570.00萬元。結余分配1262.57萬元,轉入事業基金757.5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1297.31萬元,主要原因是醫療業務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決算13331.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5.92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2.5%;項目支出1005.60萬元,占本年支出7.5%。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三無”人員、流浪乞討人員、復退軍人及社會貧困人員中精神疾病病人的救治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醫院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92.9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499.8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36.79萬元;離退休人員支出140.63萬元;為完成財政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315.6萬元。
(二)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52.56萬元,其中32.56萬元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120萬元用于“三無”、流浪、乞討、貧困、精神病人醫療費。
(三) 住房保障支出31.02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570萬元,此款是彩票公益金,其中500萬元用于住院綜合樓改造維護,70萬元用于“三無”精神病人醫療費用。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5.6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6萬元。2015年沒有更新購置公務用車,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不屬于行政或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2015年政府采購貨物類838萬元,均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南充市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南府辦函[2013]62號)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政府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部門2015年末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救護車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我單位事業收入為醫療業務收入。
二、其他收入:除“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門撥款等。